2024年09月20日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2021年度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各区县人社局,市局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 号)》,市人社局制定了《2021年度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相关单位和科室要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强化业务培训,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及时完成抽取匹配

市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各区县人社局根据职责分工确定牵头科室。牵头科室登录审核审批账号,从“双随机工作-待办工作”中查看,点击抽查计划,完成抽取人员并匹配单位;如果没有待办事项,说明无检查任务。区县人社局、市局各有关科室、局属单位完成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与检查对象的随机匹配后,将检查人员匹配情况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同级检查任务牵头单位。

三、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以现场检查为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相关人员,约定现场检查的日期与时间、集合地点、车辆安排等。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执法要求,出示相关执法证件,按照工作职责有序文明开展执法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四、客观及时录入检查结果

检查人员要按照抽查工作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五、做好检查结果后续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要坚持包容审慎原则,依法采取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要认真贯彻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轻微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150号)要求,审慎作出行政处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或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进行公示。

六、帮扶服务与联合检查相结合

在检查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20〕5号文件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帮扶政策宣传到每一户被检查对象。认真落实各项帮扶工作政策措施,实现随机抽查和指导帮扶工作的有机结合。在检查过程中,要积极调研总结企业在复产复工中的困难和诉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附件:《2021年度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