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淄组发〔2022〕16号)和《淄博市新培养新引进正高级专技人才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通过“政策找人,无形认证”的方式,对我市企业新培养、新引进的13名正高级专技人才补贴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12333反映。
公示无异议后,请及时开通社保卡金融账户,便于接收补贴资金。
附件:正高级专技人才补贴名单
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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