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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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5-2029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9

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有关市直部门(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提高各类人才素质,根据《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淄人社发〔2025〕5号)等规定,经专家评审考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在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设立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市级基地的重要作用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市直部门(单位)、高等院校(以下统称“基地管理单位”)以及各市级基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人才培养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支撑作用,充分认识基地在培养急需紧缺人才、提升人才能力素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基地建设作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抓手,扎实推动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切实履行市级基地的职责任务

市级基地管理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对市级基地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基地所在单位扎实做好基地的设立、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基地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鼓励基地管理单位对市级基地给予必要经费支持和业务指导,从政策、项目、信息、人才引进等多方面支持基地的建设发展。

市级基地所在单位要按照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等要求,提升培训项目、师资队伍、教材课程、课题研究和线上学习平台等建设水平,主动承担高级研修项目、能力提升项目、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等工程任务,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开发建设,更好发挥基地培养人才平台作用,加快人才自主培养。每年11月30日前,市级基地应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任务计划报基地管理单位审核;经基地管理单位同意后,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持续加强对市级基地的服务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持续指导市级基地建设,支持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推进师资、课程建设和资源共享整合,提升基地人才培养水平。同时,会同基地管理部门从任务承接、工作开展、制度落实等方面加强对市级基地的监督检查考核。市级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本批基地的管理期为2025-2029年。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主动按时完成任务、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基地,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市级基地资格。

联系人:张纪伟    联系电话:2791839

协同邮箱: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附件: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5-2029年)名单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附件

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5-2029年)名单

序号

基地所在单位

管理单位

备注

1

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淄博理工学校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淄博工贸学校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山东莱茵科斯特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高新区社会发展保障局


7

淄博市中心医院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8

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9

淄博市安全生产培训协会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10

淄博职业技术大学

淄博职业技术大学

省级基地

11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省级基地

12

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省级基地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印发